特别是在工业和建筑系统领域内,建筑物装置、技术系统或机械本身的故障电流是最常见的火灾原因。
由于火灾事故引起的作业中断和财产损失会威胁到公司的生存,因此预防火灾已成为企业安全领域的关键问题。没有公司能承担由于火灾而造成的后果。因此,所有负责电气安全的人都应该对预防性防火提出极大的要求。
为了有效地解决电气设备中的消防问题,连续不断地监视基本装置或安装部件及设备的剩余电流是一种可选择的方法。为此,除现有的保护装置外,还应安装剩余电流监视仪或剩余电流监视系统。
DIN VDE 0100-530 (VDE 0100-530):2018-06 "低压电气装置的安装 – Part 530: 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 – 开关柜和控制柜" 建议
1. 在“532 防火的保护设备”部分中:“如果在特殊应用情况下,不能使用符合531.3.4.1规定的剩余电流装置(RCD)
,例如,由于所保护的电路的工作电流要大于剩余电流装置(RCD)的最大额定电流,因此建议采取以下措施:“使用DIN EN 62020(VDE 0663)规定的剩余电流监视仪(RCMs)和断路器(如果它们的供电电压与供应系统隔离的话)”。
2. 在“532.3 IT系统中,用于防止火灾危险的剩余电流监视仪(RCMs)”部分中: “可以在IT系统中使用剩余电流监视仪(RCMs),而不是剩余电流保护装置(RCDs),但是该区域必须由电工监视。剩余电流监视仪(RCMs)必须符合DIN EN 62020(VDE 0663),并且必须与适合隔离的开关装置结合工作。剩余电流监视仪(RCM)必须安装在最终电路的开始。剩余工作电流不得超过300 mA。”
3. 在“532.4 IT系统中,用于防止火灾危险的绝缘监视仪 (IMDs)” 部分中,绝缘监视仪的使用需要符合DIN EN 61557-8 ,绝缘故障定位系统需要符合DIN EN 61557-9。按照DIN VDE 0100-482标准的要求,剩余工作电流为300 mA的RCM用于容易发生火灾的场所。
通过不间断地剩余电流监视或绝缘监视进行的火灾保护,它不仅仅意味着保护人和机器免受电流危害的预防性安全,还意味着通过实时检测和消除绝缘故障来提高运行可靠性和技术装置的可用性。这样可以大大减少维修和操作成本。同时,现有保护装置因非预期的操作而发生故障的风险也可降至最低。
通过监视电气装置中系统和设备的剩余电流,立即可以监测到绝缘恶化,并立即发出信号。根据德国社会事故保险(DGUV)第3条和工业安全条例(BetrSichV)的要求,需要通过连续不断地监视来保持装置的高绝缘电阻,而不是长间隔对绝缘值进行随机测试。
此外,还可满足当地消防队开展火灾预防工作的一个重要条件。
在由于技术原因不能使用RCD的环境中,RCM满足规范要求,并符合低压指导方针。当发生损坏的情况下,您处于合法且安全的位置。
当您符合并超过了财产保险公司(VdS)的损害预防指示时,可能可以降低您的保险费。
产品
用于交流、交直流和直流接地系统的四通道直流、交流和脉冲电流敏感剩余电流监视仪
用于交流、交直流和直流接地系统的四通道直流、交流和脉冲电流敏感剩余电流监视仪